联系人:胡正东律师电话:13532690835
执业证号:14419200910243768
执业机构;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地址:东莞南城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A2108室
邮箱:939135870@qq.com
93913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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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受理: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审理:包括开庭审理、调解等程序。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时间: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般为三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般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