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婚姻律师网 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收藏本站
 
东莞婚姻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正东律师
电话:13532690835

执业证号:14419200910243768

执业机构;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地址:东莞南城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A2108室

邮箱:939135870@qq.com

 939135870

 987103158


新闻详情

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出庭怎么办

 一、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出庭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出庭,分以下情形处理:


  1.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离婚案件。


  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二、二次起诉离婚材料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主要材料:


  1.离婚起诉状:详细阐述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结婚证原件: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3.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实原告的身份信息。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有助于法院进行财产分割。


  6.证据材料:包括与离婚请求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等。这些证据可以是书面的、照片、录音、视频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