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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明确说“第一次起诉,就不准许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断是否应当准许离婚,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能说,考虑到了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般尚有和好可能,法院倾向于不判离婚。这只能说是司法实践有这样的一个倾向